【消基會聲援】

業者擅改頻道 消費者可求償

碧雲/台北報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天聲援台北市政府對有線電視問題明確處置。
消基會董事長姜志俊指出,業者無權不經消費者同意片面取消播映頻道或以其他頻道替換原有頻道,如果業者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擅自變更頻道,應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2000/01/05/民生報 】

【公平會關切】

說有錢好辦「視 」

記者梁欣怡/台北報導

近日發生的有線電視變頻、減頻問題,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在行政院指示下,公平交易委員會正密切注意業者行為是否違反公平交易原則。
劉宗榮指出,公平會相關業務單位目前正派員緊盯業者行為,一旦查獲業者確有涉及聯合行為、統購聯賣等做法,第一次將依違反公平法,最高處新台幣2500萬元罰款,倘若業者沒有立即改正,還可連續罰,第二次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罰款。
【2000/01/05/民生報 】

六頻道商 「聯賣」機密曝光

記者江聰明/台北報導

有線電視和信、東森、木喬、年代、世代及八大等六頻道商,向播送系統推銷「聯賣」的頻道數及價格,這一向都是被視為最高商業機密,但昨天已有系統業者曝光,業者若全買六家頻道商共代理五十一個頻道,將負擔每月每戶三百七十元四角的購片成本。
和信旗下的和威:代理緯來體育台、緯來ON TV、緯來日本台、聯登電影台、DISCOVERY、中天、大地、全日通等九個頻道,優惠價是每月每戶六十元。
東森旗下的勝麒:代理東森電影台、東森育樂台、東森新聞台、東森卡通台、中都卡通台、中都電影台、龍祥電影台、國興日片台、三立都會台、三立綜藝台、三立SETN、國家地理頻道、MTV等十四個頻道,報價為每戶一百五十五元,打折優惠價為一百廿四元。
木喬:以套餐方式代理A餐:衛視中文台、衛視電影台、衛視體育台、ESPN。B餐:衛視西片台、非凡商業台、非凡新聞網、霹靂衛星台、迪士尼頻道、超視。C餐:衛視音樂台、衛視合家歡台、JETTV、NHK 亞洲台等共十四個頻道,報價每戶一百四十七點五元,打折後每戶一百零二點四元。
年代:TVBS等七個頻道,報價每個頻道為四十五元,七個頻道聯賣共九十五元,實收價為每戶四十五元。
世代:代理HBO、CINEMAX、SUN MOVIE、ANMAL PLANT 等四個頻道,優惠價為每戶廿三元。
八大:代理八大綜藝台、八大綜合台、八大戲劇台共三個頻道,優惠價為每戶十六元。
【2000/01/05/聯合報 】

「世代」鬆口:HBO不漲價

記者江聰明/台北報導

引發這波有線電視頻道大戰主角HBO、CINEMAX 等電影頻道代理商「世代公司」副總經理吳之敬,昨天面對產官學界人士,對於HBO2片單是否與HBO重疊等敏感問題首度鬆口,聲明是不一樣的產品。播送系統業者聞悉後都表示,這項澄清有助於平息頻道大戰。
新聞局局長趙怡與廣電處處長張崇仁,這幾天都為東森、和信與世代等三集團居間斡旋協調,東森、和信所投資的播送系統業者,開始與世代洽購買HBO時即提出,HBO在未來的一年是否會播廣告,也希望能提出HBO片單,同時對於HBO2在太平洋直播衛視的計次付費,是否也能下放給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吳之敬面對這些敏感問題時,都避而不談。
吳之敬昨天在立委陳清寶舉辦的公聽會上,一改先前的迴避態度說,HBO與HBO2是兩種不同內容及不同權利的產品,既是不同產品,內容當然不可能一樣,收費也不同。
吳之敬強調,他始終表明HBO、CINEMAX 不會漲價,去年每戶每月廿元授權費,今年當然也維持這個價碼。至於,會不會播廣告及下放HBO2到各播送系統業者,吳之敬說,這些都是可以細談並在合約中訂明的事,但HBO2下放到有線電視播送系統,涉及很多技術上的問題,比如定址鎖碼器等,可能短時間內還無法解決,但都可以拿到檯面上來談。 
【2000/01/05/聯合報】

 

東森頻道商告高縣四系統業者

記者蔡政諺、邱英明、陳景寶、包喬晉/連線報導

高雄縣高苑、鳳信、聯合及高雄市大信等四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自一月一日因合約到期,停止播出約卅個頻道。東森頻道的代理商認為這四家系統業者今年未續約,但一日以來仍然播放他們的節目,違反著作權法,於是向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報案,昨天由警方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後,到高雄縣岡山、鳳山等地區搜索。據警方透露,並未進一步查扣證物。 【2000/01/05/聯合報 】

 

四業者指北市處理缺失

記者江聰明/台北報導

因播出「國際環球」等未經核准的頻道而遭台北市政府處以罰鍰的大安文山、金頻道、新台北及陽明山等播送系統業者昨表示,不要流於個人好惡對系統業者施以報復性重罰。
這四家播送系統業者也列舉三項台北市新聞處處理此案的缺失說,被禁播的「國際環球」等四家頻道均屬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衛星廣播電視節目,因此應受衛星廣播電視法規範,而該法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新聞局,台北市政府並非衛星廣播電視法主管機關,卻越權錯誤援引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六十條及六十六條,已是明顯缺失。
業者說,四個頻道均已於去年十一月向新聞局申請准播執照,新聞局也將在今年一月十三日排入審議,目前測試訊號,沒有不對之處。縱使有違法,處罰對象應是頻道商,新聞局未對頻道商處罰,反而市府卻對系統業者下手,當然有明顯不當之處。
【2000/01/05/聯合報 】

 

新聞局何時表態?

陳維強/媒體工作者(台北市)

有線電視換約大戰,演變成公權力與商業壟斷勢力的角力戰,可悲的是,弱勢收視戶被迫買票進場觀賞,花了錢還一肚子火。
台北市政府新聞處昨天開出罰單,對擅自換頻、蓋台業者開鍘,對於主管單位此時施出的斷然措施值得喝采。部分業者罔顧收視戶權益已到人人喊打地步,法令設計不健全,導致集團式壟斷,正是現今台灣有線電視亂象。期望台北市新聞處能堅持下去,更希望新聞局也能儘早表態。
【2000/01/05/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