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有線電視業可以經營電信業,行政院昨天通過無線廣播電視業可以經營電信業後,交通部已把下一波開放跨業經營重點,鎖定開放電信業以寬頻網路經營傳送電視訊號,未來可望取代部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網路。
行政院昨天通過「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開放無線電視及廣播業也可以比照有線電視,跨業經營電信事業。現階段無線電視廣播可經營的電信服務以「副載波」資訊為主,利用傳送節目剩餘頻段傳送文字、圖像或聲音資訊,民眾可用副載波機接收氣象測報、火車時刻或衛星定位等。
至於有線電視跨業經營電信業,除了已開始推廣的有線電視上網,電信總局本月底將公布第一波取得「電路出租業」執照的業者名單,讓業者可以將多餘的網路頻寬分租給其他電信業者,目前共有六家申請,其中四家為有線電視系統。
交通部下一個目標將開放電信業可以利用寬頻網路傳送電視信號,適用對象主要為固網業者,包括中華電信與即將開放的民營固定網路通信業者。不過,電信業原則上仍不能經營電視頻道,除非另外取得新聞局相關執照。
中華電信副總經理謝俊明表示,中華電信最近推出的「非對稱數位用戶迴路」寬頻網路,除了高速上網,已具備一點對多點立即傳送視訊服務的能力,未來更可以用在「隨選視訊」,讓用戶隨時可以讀取任一時段的電視節目觀看,這種服務在香港已很普遍。在可見的未來,「明天同一時刻繼續收看」電視用語可能消失。相關新聞見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