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會昨 (19)日駁回東森媒體科技公司與聯群等四家有線電視業者,申請結合案。這是公平會首宗駁回有線電視結合案,對未來有線電視的結合具有指標性意義。
東森媒體公司與聯群、新台北、金頻道及新竹振道第四家有線電視公司,協議提供有線電視系統財務、技術及營運管理支援,並協議透過上述四家有線電視公司總經理的任免方式,申請事業結合。
公平會副主委劉宗榮表示,東森媒體可影響37個頻道節目的供應,超過目前有線電視系統75個可用頻道的50%,以東森媒體的市場優勢,容易產生東森媒體透過拒絕交易、聯合行為、差別待遇、集體議價優勢等嚇阻力量,排擠其他頻道節目進出市場的可能性,使頻道節目供應市場限制競爭。
劉宗榮表示,東森媒體主張這項結合案可透過有線電視網路,提供有線電視、電信及網際網路等3C產業跨業整合服務,但有線電視網路只是寬頻載具之一,隨著通信科技進步,傳統固網也可提供寬頻傳輸服務。以東森媒體的經營條件可投資到網路事業上,不一定要投資到有線電視,因此駁回結合申請,並不會影響國家資訊基礎建設。
公平會委員施俊吉表示,未來公平會審議跨產業的結合案將會考量結合後對整體利益的衝擊,以及是否限制其他競爭對手進入市場。雖然有線電視結合通信產業蔚為潮流,但是仍需維持市場競爭性,避免限制競爭產生的不利益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公平會更會審慎處理這類大型企業結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