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興重要策略產業固網、衛星通信等9項入列 |
| 楊文琪
交通部3日舉行交通事業「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會議,決定將綜合網路業務(即固網)、衛星行動及固定通信、觀光旅遊、觀光旅館、軌道車輛、大眾捷運、港埠業、船舶運送業及民用航空運輸業納入適用範圍標準,待訂出投資計畫實收資本額後,將與經建會討論,確認可享受租稅減免優惠的產業別。 交通部表示,適用的新興重要性策略的產業,等訂出投資計畫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收資本額,以及投資計畫的全新機器、設備購置金額後,將與行政院經建會討論,就可以確定那些產業別可以享受租稅減免優惠。 交通部表示,為鼓勵業者從事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投資,以加速調整產業結構,提高國際競爭力,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擬具符合確有重大效益、風險性高、亟須扶植,以及具有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等特性的事業,列為扶植項目。 在交通部多次開會討論的新興重要性產業中,電信業務部分原本將綜合網路業務、行動電話業務、衛星行動通信業務及衛星固定通信業務、1900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等4項列入,其中行動電話業務獲利豐厚,曾引發爭議。 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後,與會者認為,行動電話用戶高達1,600多萬戶,市場龐大,業者獲利極高,不應再給予租稅減免優惠,而固網業務因投資金額高、成本回收時間長,衛星行動通信業務及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市場前景充滿不確定性,所以4項電信業務僅核定2項列為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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