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3法翻修 下月召開公聽會
張文輝廣電 3 法正加緊腳步全面翻修,依據新聞局的作業進度,目前正在進行草案文字修定,待文字定稿,下月起即可邀請社會各界召開公聽會,今年 11 月前,行政院版草案必須完成。包括廣電法、有線電視法、衛星廣播電法等 3 項相關法案,新聞局將透過修法,在管理體制上力求畫一。
以目前無線電視、有線電視、衛星電視換照管理為例,無線電視每 2年換照 1 次,有線電視每 9 年換照 1 次,衛星電視每 6 年換照 1次,未來則可能在法律上明定畫一,首次發照限期 9 年,第 2 次以後每6年換照1次。
【2002/08/0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