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衛視遭禁播 傳因東森搭便車
記者李春/香港報導香港市場傳出消息,顯示大陸當局對陽光衛視下達禁播令,同期華娛電視則獲得大陸落地權。據了解陽光衛視被收回落地權,與台資的東森電視「搭車」進大陸有關。
中共國家廣電總局上星期下發「通知」,下達範圍為各直轄市、省和自治區的廣電廳,通知中說,4月1日起,暫停香港陽光衛視、日本娛樂電視兩間電視台在中國大陸的有落地權。對這兩間電視台的「暫停」令,廣電總局的通知中沒有解釋原因,只說他們「違反了有關規定」。
與此同時,大陸廣電總局在眾多申請大陸落地權的境外電視台中,選擇批準AOL時代華納旗下的華娛電視、香港九倉集團旗下的新知電視台,獲得大陸落地權,使其可以在大陸全國三星級或以上及涉外單位播放。
之前香港鳳凰衛視資訊台、彭博通訊、星空衛視和歐亞體育台等,已先後獲得中國大陸有限制的落地權。
大陸廣電係統人士透露,廣電總局這次罕見地下發通知,對兩家電視台未加示警即發出禁播令,原因不同。日本娛樂電視之「違反有關規定」,是因為節目中夾雜了新聞資訊類內容;陽光衛視被禁播,則是因台灣東森的搭車進大陸有關。
3月初陽光宣佈與東森和JetTV合組頻道管理公司,為陽光提供每天16小時的節目。這樣,東森的節目就可以搭陽光的快車,直入大陸市場。而這次大陸廣電總局對陽光下達禁播令,未公開解釋,但對陽光的解釋是審批落地權的有關規定中要求,頻道內容和股權發生變化,要報廣電總局,經其審批。
【2003/04/03 經濟日報】